对外交流合作处

关于开展2021年俄乌白艺术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5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1〕52号)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培养国内紧缺的美术类领域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项目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不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或15-24个月(包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经研究我校计划选派美术类相关专业人才。

二、申请条件及推选办法

 (一)申请人须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

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关于开展2021年俄乌白艺术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须为我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博士服务须满2年(含)以上,硕士服务须满3年(含)以上。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来校或外出进修回校工作时间满2年,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一年级在读,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取得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请在申请时将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四)外语条件

申请时可暂不提交俄语水平合格证明,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三、申请方式

(一)个人申请与学校审批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采取个人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拟申报人员须首先在3月10日前向校对外交流合作处提交《河南工学院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校研究同意推荐后,方可进行个人网上申报。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申请人请2021年3月10日-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利用“项目检索”功能,查阅项目选派简章和应提交材料及说明。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网上上传的扫描材料务必清晰完整,以免影响审核。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套,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复印,无需装订。如提供的材料中有俄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相关要求。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省教育厅不再予以通知申报人修改和补报,审核不予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四、材料报送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校对外交流合作处,材料报送地点:办公楼C807,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阿媛 周翊洁

联系电话:0373-3691987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1年2月25日


上一篇
下一篇